南宁市金盾司法鉴定所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,主要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、权威性司法鉴定专业机构。其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均具有法律效力。
司法鉴定许可证号:450111001 法人代表:韦金儒 机构负责人;吴曙粤。服务优势:本鉴定所拥有区内一流的实验室和数十台现代化大型鉴定仪器设备,同时聘请享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家、教授和副教授共约二十人直接参与工作,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。服务宗旨: 本鉴定所的宗旨是“科学鉴定,高效服务”。
在鉴定工作中坚持司法鉴定“科学、独立、公平、公正、求实的规律和原则,热诚、认真、高效”为委托人服务。遵循中立性和服务性相结合的方针;保守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;自觉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,诚实守信、尽职尽责、举止文明、廉洁自律,使司法鉴定更好的服务社会、服务民众。 业务范围: 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物证鉴定、法医毒物鉴定